关于印发《上海市全科专科医师规范化培养手册》等手册的通知
上海市卫生局
沪卫科教〔2007〕31号
各区(县)卫生局、浦东新区社发局、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、有关大学、有关医疗机构及市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基地:
为规范和加强对本市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工作的宏观指导与管理,根据卫生部《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》和《全科医学科医师培训细则》及《专科医师登记手册》,我局组织专家编制了《上海市全科专科医师规范化培养细则》、《上海市全科专科医师规范化培养手册(临床医学培训篇)(临床医学培训考核录)》、《上海市全科专科医师规范化培养手册(社区卫生服务培训篇)(社区卫生服务考核录)》等手册,现向培训基地各下发一套各1本。手册的电子版本将在卫生局网页(www.smhb.gov.cn)和上海继续医学教育网页(3wapp.haoyisheng.com)上公布,可自行下载。
请有关部门及培训基地,按照上述标准要求,加强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,精心组织制订并实施培养计划,保证培养质量。
在使用和操作过程中,如发现有待调整内容,请及时与我局联系,以便不断修订完善。
二○○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